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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1/4/15 18:3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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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一个新闻:少年离世17年,仍然无法安葬。只因为欠了12万医疗费,医院拒绝开具“死亡证明”。年4月3日,20岁的儿子李奇乐突然肚子疼,母亲医院看病。当天,李奇乐被确诊为急性重症胰腺炎,医院治疗。后来,李奇乐病情恶化,多次抢救无果,于年5月25日死亡。儿子死亡后,母亲医院开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》。但是,医院,也没有拿到死亡证明。因为,此前治疗儿子时,花了40万的医疗费,其中有热心人士捐款20多万。儿子去世后,医院12万的医疗费。医院告诉胡月琴,需要将拖欠的12万医疗费结清,才能拿到“死亡证明”。但是,胡月琴一家经济实在困难,一时间拿不出钱来还。于是,胡月琴给院长和相关部门写信,医院暂缓欠款,先给死亡证明安葬儿子。她还在信中承诺,一定会尽快还款,但是无果。没有死亡证明就不能销户,不能销户就不能拿到火化证明,孩子就不能火化,不能安葬。对于一心想先让儿子入土为安胡月琴一家来说,拿不到死亡证明,是非常着急和愤怒的。于是,医院的愤怒转为怀疑。她开始查找资料,咨询医生,医院的治疗提出质疑,医院医疗杀人,并以刑事案件报案。公安局以“医院没有犯罪事实”为由,不予立案。医院不成,医院以“拒付欠款”告上法庭。一、医院均胜诉,判决胡月琴支付所欠的12万医疗费。就这样,双方开启了一场长达十几年的“拉锯战”。年,考虑到胡月琴家的实际情况,相关部门暂缓了法院对判决的执行。但是,拉锯仍然在继续,医院之间的死结还是没有打开。直到年12月27日,胡月琴凭借上海市卫健委的信访回函,医院拿到了儿子死亡证明第一联的复印件。她第一时间去销户,去办理殡葬证明,一番曲折后拿到了殡葬证明。可是,儿子仍然无法进行安葬。因为,在这奔走拿死亡证明期间,儿子的尸体一直冷冻保存在殡仪馆。到胡月琴拿到儿子的殡葬证明,她想要将儿子进行安葬,得支付殡仪馆将近20万的尸体保管费。对于12万医疗费都难以支付的胡月琴来说,又哪里有钱支付这20万的尸体保管费呢。所以,问题又来了。胡月琴认为,这20万的医院拒绝开死亡证明而造成的,医院支付。可是,医院那边因为人事的变动,原来相关医院,没人知道具体的情况。因此,这一次的拉锯,也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。对于这个事件,要选择立场,还真的挺难,应该一码事归一码。首先,以开具死亡证明要挟家属付款这个事情,医院绝对不对的。因为,开具居民死亡证明,是医院的行*管理职责。医院是不能以不开死亡证明来要挟家属付款的。其次,在结清医疗费用这个事情上,家属是有责任义务来结算的。在拉锯的那么长时间,家属可以想办法筹措款项,与医院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,保证还款,换取死亡证明,安葬儿子。医院拒绝开具证明,而一直纠缠。当然,医院最开始在母亲写信请求暂缓还款的时候,也可以与家属签订协议,而不是拒绝协议。然后,在尸体保管费上,医院和母亲都有责任,医院。毕竟,是医院滥用权力,拒绝开具死亡证明在先。不过,医院为什么要用不开死亡证明来要挟家属结清医疗款?这也许是我们应该弄清楚的。也许,以前有过太多的例子,病人死后,家属拿到死亡证明,拒绝支付拖欠的医疗款。医院和患者之间的不信任。医院来说,病人家属拖欠医疗款,医院的损失。而这些损失,一般都是由病人所拖欠的科室的医生护士来分摊的。所以,最后,病人拖欠的医疗款,反而损失治病救人的医护人员的利益。这是不合理的。这相当于让我们的医护人员流汗又流血,严重打击医护人员的积极性。最终,损害的还是我们普通民众的利益。所以,问题的根本,又回到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问题上。如果人人都是守信用、诚信的人,这个世界上的很多纠纷根本不会出现。自谋不诚,则欺心而弃己;与人不诚,则丧德而增怨。诚信是一面火红的旗帜,旗帜不倒,真情永驻。科戴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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