惨!6官员遇车祸身亡
是不是“搭车旅游”惹的祸?
自中央八条规定出台之后,官员们公开或明目张胆地公款旅游是不敢了,可有些地方的官员们喜欢打*策、规定、纪律的“擦边救球”,钻*策、规定、纪律的空子。一些官员为了达到某种目的,总是打着开会、考察、调研、学习等幌子,在那里绞尽脑汁地搞变通,耍小聪明。结果最终害了自己。种种迹象表明,河南陕县六名官员的因车祸身亡,很可能就是以考察为名,打着考察项目的幌子的“搭车旅游”惹得祸。
4月7日,陕县*协主席李会斌,县委常委、*法委书记曹冠*,副县长伍春生,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中平,旅游局局长杨秀琴,司机潘伟峰等6人因车祸殉职。六名官员的不幸身亡,是令人痛心的,是惨烈的。可为什么仍然引起人们的怀疑呢?一是“考察”时间的选择上,清明小长假是法定节日,规定了法定假期,难道陕县的官员的觉悟如此之高,甘愿放弃节日休息去考察?二是“考察”的地方。考察项目为何选择风景旅游区,并且还乘飞机去了厦门,难道他们考察的项目还涉及到厦门?三是他们为何选择夜间乘车返回,难道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如此重要?四是遇难官员的身份也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,难道前去考察的官员都有领导项目的任务与权力?五是在给车辆加油时,为何舍近求远?综合各种现象分析,遭遇车祸的七名官员是把旅游“搭乘”在“考察”这辆车上进行的。他们可能很为自己的“聪明”而自豪与骄傲。在车祸发生前的时间里,他们还可能正为自己的聪明而高兴呢。古语说的好,人算不如天算。如果他们严格执行中央的八条规定,考察与旅游脱钩,不去不该去的地方,完成考察任务即返回交差,还会发生如此惨烈的车祸吗?遇难的六名官员,有的可能前途无量、有的正当盛年,有的还是家庭的台柱子。可因为自己的不慎与执行中央八条的变通,结果把自己的生命也搭了进去,值不值得?
中央的八条规定,是对*好、对国家好、对人民好,也是对官员好,请各级官员们在执行时,不要再耍小聪明了,事情的发展从来都是“聪明反被聪明误解,反误了卿卿生命。”
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赞